根据内蒙古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经内蒙古党委同意,决定派出第十四巡视组对内蒙古煤炭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巡视。 本次巡视重点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在执行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阳奉阴违等问题,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根据巡视工作职责,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在巡视期间主要受理被巡视单位、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涉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方面的信访不属于巡视组受理范围,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
本轮巡视工作时间为1个月,集中接访时间为4月9日—4月28日,巡视组工作期间的m6米乐安装的联系方式如下:
接访地点:户政宾馆(海拉尔东街25号、治安大厦后院)三楼8315房间
接访时间:4月9日—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值班电话:0471-6315895 (8︰00—20︰00)
手 机:15034971649 (8︰00—20︰00)
邮 编:010050 电子邮箱:xsh14zxfjb@126.com
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2520信箱
举报信箱位置: 1.内蒙古煤炭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大门东侧;
2.户政宾馆门前;
3.集团公司两个家属区内。
为确保本轮巡视工作有序开展,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巡视组的工作予以监督。
监督工作电子邮箱:nmdwxsjd@163.com
内蒙古党委第十四巡视组
2015年4月9日